主管部门及领导:
您好!现关于2023年2月17日在厅官网发布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资质申办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23〕30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受理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申请的通知》(川建审发〔2023〕31号)的相关事项作以下咨询:1、施工企业资质办理所需人员数量、净资产、业绩等按2014版执行,请问所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所需人员、净资产、业绩是按2014版三级要求还是按二级资料准备?2、净资产是指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还是其他,和注册资本金到底有没有关系?3、针对企业人员一人多专业可重复使用不?4、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依据哪个平台申报的业绩为准?网友:
你好!针对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办理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其它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关于净资产,新办企业依据注册资本金考核,资质增项、升级企业依据审计报告考核。
3.同一人员多专业在一项资质申报中不可以重复使用,但可以同时用于不同项资质申报。
4.若技术负责人业绩在全国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查询,审批部门将发函至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核查,以返回的核查结果为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