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农民工,于2022年5月进入普格县螺髻山镇修建初级中学校舍,于同年8月完工,老板承诺完工结账,可到现在2023年3月10号任未发放工资,共计7500元,希望有关部门打击欠薪行为,追回农民的血汗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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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关于“(问政四川)螺髻山镇修建初级中学校舍”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我局调查得知:您反映的项目是普格县螺髻山初级中学校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普格县教体局,总包单位是天颂建设集体团有限公司。您是抹灰班组的工人。抹灰班组的班组长是许树云。您与许树云未结算清楚工资。项目部对您反映的问题提交了相关证据资料,项目部已与许树云办理完结算并已按照其提供的名单及金额足额发放工资,不存在欠薪情况。我局建议您先与许树云结算清楚工资,再依法进行维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经办人:伍呷
联系电话:0834-4774133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