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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叙永县澜山悦催收物业费,把业主个人信息外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3-05 09:32 已回复

1,我们没有缴纳物业费主要是因为从接房起至今没有公示收支明细,哪个时候公布,监管部门也没有起到监管作用,是否是失责呀,两年一次都没有公布
2-小区内绿化不过关,从交房到现在,之前把绿化地带划成停车位,一直用八字砖,现在下雨小区全是坑坑洼洼。小区里面的井盖破损也没有更换,花园护栏也是坏的,也没人修理。环境实在是糟糕。这两点解决了我们都会主动缴纳物业费。但是这些情况一直没得到解决
3.最近澜山悦怡碧物业将小区内业主个人信息给催收公司催收是否合法,违约金过高是否合规合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叙永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06 09:42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谢谢您的留言!



叙永县信访局
2023年3月6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3-10 16:18

网民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叙永县澜山悦催收物业费,把业主个人信息外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物业企业从接房起至今没有公示收支明细,监管部门没有起到监管作用问题。经核实,物业企业收支方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中约定合同计费方式为包干制,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下列信息,并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七)实施酬金制收费的,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物业企业未采用酬金制计费方式,物业企业收支可不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方面:自四川怡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叙永分公司接管小区以来,对公共收益部分进行了单独做账,于2022年5月1日将2021年度5-12月公共收益公示在了楼栋公示栏和物业办公室公示栏,于2023年3月6日将2022年度1-12月公共收益公示在了楼栋公示栏和物业办公室公示栏。我局对物业企业相关信息公示情况进行督促跟进,不存在监管部门未起监管作用的情况。
关于小区绿化问题。你反映的8字砖处为消防扑救面,与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一致,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更改使用用途。
关于小区井盖破损未更换,花园护栏损坏没人修理,环境糟糕问题。经核实,物业企业2022年6月30日对小区破损井盖进行了清理更换,2022年5月22日对园区草坪围栏进行了维修,2023年1月21日维修更换了全区围栏、路灯、电箱。目前,我局已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再次对小区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损坏的部位立即进行维修。
关于物业将业主个人信息给催收公司催收物业费,违约金过高问题。物业企业催收物业费采取的方式,一是员工上门张贴欠费单进行催收;二是物业公司安排办公室4个员工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方式进行催收,同时告知业主违约金将根据前期物业合同(购房合同附件)约定,按照每日千分之三进行收取。
如你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联系电话:0830-6222675。
感谢你的留言。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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