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我想咨询泸州市退林还耕是强制执行的吗,网络上说的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三不准是真的吗,村支书说的话出尔反尔,全程有录音为证,希望市长市领导关注一下我们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是关于退耕还林:国家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对于已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计划,并经林草部门规划、设计、验收的退耕还林地实施补助。于1999年至2006年实施的第一轮退耕还林,国家在实施两个补助期补助后,对补助到期的退耕还林继续开展每亩每年20元的森林抚育补助,连续补助5年;对于2014-2020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在国家政策补助到期后,从2022年起,继续开展每亩每年100元的延长期补助,连续补助5年,从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二是关于退林还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从林业部门的职能来讲,不存在所谓“退林还耕”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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