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泸州市江阳区君安物流上班,按照正常手续辞职,2022年12月份和一月份工资,至今未发,君安物流还有乱扣工资,请领导帮我处理一下,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乱扣拖欠工资”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与妻子李某某于2022年8月入职四川*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组成夫妻档从事货物运输工作,于2023年1月27日离职。
四川*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主张因您在从事运输工作期间产生了过多油耗,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应扣发工资5000余元;您认为应足额发放工资。用人单位与您就工资的具体数额存在较大争议。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2023年3月6日,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人员向您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您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处理。您表示已知晓。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830-3106348。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