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遂宁 » 市委书记李江 » 户口迁回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户口迁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2-16 15:46 已回复

李书记,您好!

我是原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8大队15社村民。由于1998年外出打工,单位只能给在城镇的居民上社保,就决定在遂宁买房迁户口。2017年由于个人原因把遂宁的房卖了,现在在遂宁没有工作、居所,爸、妈还在横山镇8大队15社,请问怎么才能迁回横山镇8大队15社?有什么政策?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16 16:45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处理中,核实处理后将详细答复于您,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17 16:23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规范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要求,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址户籍地址上。经核实,您的户籍属性属于“城镇居民家庭户”,根据上述规定,您的户籍不能迁移到农村(横山镇8大队15社)。
如您仍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0825-8665563)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耐心细致地为您解答。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地方领导留言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