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威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县级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威环委办发〔2022〕43号)文件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公共场所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责任单位为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8日市民向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婆城公园露天KTV音响声音过大并提及该文件,工作人员表示环保局发文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来处理该类噪音不合理,应该由县委县政府发文才能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
那么威环委办发〔2022〕43号文件是否成为一纸空文?该文件是根据国家“新噪音法”制定的贯彻落实方案,请问由哪个部门来执行该文件,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由哪个部门来治理婆城公园的噪音污染?
此件已交办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2月14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反映婆城公园有露天 KTV 、声音过大,噪音扰民的问题,现已由严陵镇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开展联合整治。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分贝过高、违规使用音箱器材的业主,现场整改,责令其降低音量,并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噪音扰民。同时,执法人员向公园露天 KTV 团队提出要求,严格控制时间和音量分贝,不影响周边群众工作和休息。
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于2023年2月14日15时49分与您进行电话沟通,已告知以上相关情况。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32-8241359。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