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半山悦二期维修资金被挪用,导致大产权无法办理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阳光城半山悦项目开发企业一直未办理大产权的问题。根据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八章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责任处理”中明确约定买受人应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73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且明确约定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违约责任。目前,开发企业正在推进大产权办理相关工作。公园城市局已督促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完成大产权办理相关事宜,若开发企业违反合同约定,购房人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于2023年2月20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