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再一次打扰了,我是志勇派遣公司派遣去成都富士康工厂上班的一名派遣工。根据在签合同和上班前的培训,志勇派遣公司培训员和我们说过,办理离职三天前报备方能离职,合同上写的也是离职前三天报备。我们这一批派遣工于2022年12月27日正式入职,我本来是计划好的2023年2月7日办理离职,本来我于2023年1月31日和2月3日去报备,结果该公司的前台直接不给报,还说要么3月3日离职,要么就等下个月才能办理(这些是合同上都没有写明的,派遣公司中途私自自己定的,据工友了解到,只有我们员工上班满两个月,派遣公司才有工厂给的提成,原来是为了提成,派遣公司就侵害我们这些员工的权益)。这怎么行呢,再次询问之下该派遣公司前台说如果实在想走就不上三天班,就视为自动离职,但我后来了解到,不上三天半不仅没有工资,还要倒扣工资,不上班一天扣一天工资,这就更损害我们这一类员工的应得利益了,难道就因为他不给办离职,就要我们倒贴工资,到头来还要白干因为自动离职白干三天吗,据我所了解到的,该派遣公司不仅仅不给我办理离职,和我同一批一起来的员工该公司都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另外其它派遣公司的似乎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就类似于我的这一种情况的员工,就有很多。因为按照合同,我们只需要提前三天报备离职就能够离职的,结果派遣公司卡着我们不放,我们并不想因为该公司中途乱加规定规矩就办理自动离职白白损失几百块钱工资吧。以上是我要再一次反映的情况,另外,如我此类的情况不在少数,该派遣公司的这一类违反合同的操作也应该不是第一次情况,请有关部门多了解一下,毕竟这太过于损害派遣员工的相关权益和利益。最后,希望相关部门尽早解决(最好3月8号当天就解决,因为我当天再去一次,如果还不给办理,那就只能自己离开损失几百块自动离职了)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是志勇公司的派遣员工派遣至富士康上班,因公司不予办理离职投诉。工作人员就您的情况与志勇公司进行了沟通,已于2023年2月8日成功办理离职手续。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2月8日14时2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