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凉山 » 西昌市 » 西昌市防止农田非粮化政策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求助】西昌市防止农田非粮化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2-07 20:5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自从去年十月份以来西昌市为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继续发展要求农田不能够从事非粮食以外的农事生产作业,但是在这五个多月的时间内还是有大量农田新建的大棚发展林果业,

问题1、目前西昌市农田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和除二者之外的农田,现在能看到的政策要求是不能占用永久基本能填和高标准农田进行林果业的发展,那除此之外的无水源没有粮食生产条件的山地和河滩地呢?

问题2、乡镇街道说不能建大棚,政府目的到底是要防止土地非粮化还是阻止新建大棚呢?比如,无水源不具备粮食生产条件的河滩荒山,建大棚之后用作玉米种植,肥水规范性管理一年收;两季比现在也好


说这么复杂就是希望相关部门最好能够明确一些政策,比如去年葡萄套种的政策,今天看到农业局的文件知道什么情况是套种合格什么葡萄品种该怎么套种,这样一来农户根据自身条件知道自己该怎么套种,乡镇街道日常巡查检查也知道什么合格什么不合格,也利于执法


现在所有人都对新建大棚极为敏感,乡镇街道宣传的重点变成了切断一切大棚的搭建,而偏离防止土地非粮化的初衷,(建大棚不一定是进行林果业发展,也有人建大棚种植高产两季玉米的,没建大棚的土地也未必在进行粮食生产)所以希望能够像今天农业农村局发的套种文件一样明确政策,什么样的地块零容忍不能从事粮食以外的农事生产(比如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什么样的地块条件可以发展林果业,可以搭建大棚,可以种经济作物


相信政府的政策目的就一个,就是防止良田非粮化继续发展下去,而不是限制新建大棚,新建大棚也的看用途,大棚里产粮食该是可以的,主要还是要分清土地性质

请农村农业局明确政策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08 11:49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昌市农业农村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2-14 09:57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西昌市防止农田非粮化政策”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各级政府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近年来,西昌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推广实施了耕地保护“田长制”等一系列举措,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市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的通告》《粮经复合种植告知书》,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对破坏耕地的行为进行常态化管控,从严打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 刁荣、邱文

联系方式:0834-2170390

承办单位: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时间:2023年2月13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