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问政四川网友提问: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予会涉及限购政策吗?比如父亲有房子要给自己的孩子,是否受房屋购买年限限制。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1日回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成房发〔2017〕45号)第七条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第五条“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规定,自2017年4月13日起,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含买卖、赠与、互换等转让行为)。
根据最新限售政策:在成都市限购区域内购买的新房、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究竟以哪个为准?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悉收,现回复如下:
“8.5新政”后,住房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无购房资格的直系亲属,受赠人出售该房产时,
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赠与房产自产权登记之日起五年内,无论是否发生转移情况,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