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原清风乡现芦葭镇藕塘村居民。因机场噪音于2021.5签订了拆迁协议。现处于怀孕阶段,夫妻双方均未购买社保,还未分得安置房。请问今年新出生婴儿能享受安置吗?勿电联,方便请直接回复。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涉及成都天府国际机场80分贝以上噪声区自愿搬迁项目,根据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制定的《成都天府国际机场80分贝以上噪声影响区实施集体土地流转和农村房屋自愿搬迁工作方案》,第四条“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并作为本次搬迁住房安置人员截止时间,合法新增人员的住房安置待国家实施土地征收时解决”。您户新增人员需国家实施土地征收时享受安置。
由于您要求不需电话联系,现通过平台回复您。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3年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