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市委书记先生,我是泸州市一位普通公民,现想求助请问:我在三溪酒城中心二期购买了房子后,购买时开发商表示会赠送结构板一间,但是在房子交付时,开发商表示要收3600元封窗费用,我查询了一下,该结构板并未在我的产权证上,应该是属于小区公共设施,而封窗也是属于国家安全交付标准,应当是含在公摊费用里,现在开发商还要加收3600元,应该是不合法。现在想请您向市住建局调出酒城中心该小区的小区交付标准里是否有该结构板窗户。如果有,开发商违法收费已经违法。如果没有,安全交付标准是否未达到。我已向江阳区工商和区住建局投诉均未得到有效回应,希望您能向市住建局调出该份备案,感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办理,请耐心等待回复,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市房子交付标准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了解,为实现小区规范管理,开发商统一在结构板位置封窗,封窗费用由开发商垫付,若业主不愿意缴纳封窗费用,可拆除后自行联系施工单位封窗。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华阳综合行政执法队,电话:0830-3772900。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