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巴中 » 市委书记鲜荣生 » 关于异地医保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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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关于异地医保报销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16 15:49 已回复

巴中市市委书记你好,我是四川巴中人,虽常年在外务工,但我每年仍在户籍所在地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至今已十年,今年由于发生意外致我骨折,现需进行手术,但我在异地就医,想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医保报销,遂想询问详细的跨省异地医保报销流程和所需要的相关手续。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7 16: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咨询“关于异地医保报销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21〕17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市外定点医药机构治疗、购药,原则上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行即时结算;不能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凭结算票据等原始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结算。参保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及时结算,未及时结算的,应在费用发生次年6月底前结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您在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应先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备案,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即时结算。若您不能实现即时结算,建议您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完整病历、个人身份有效证件等原始资料,到您参保地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医保经办机构会根据您外伤情况做相关调查,认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您还有其他相关事项咨询,请致电巴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7)5775700。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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