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于2022年8月29日入职成都龙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游戏后端业务部任职服务器开发工程师一职,在职期间本人无任何过错,由于公司业务问题进行人事裁员,于2022年12月30日对本人进行口头通知辞退,且于2022年12月30日对本人进行辞退处理。根据本人与公司签订合约条款显示,公司对我进行立即辞退需要对我本人支付30天工资才可执行。且根据国家劳动法,由于公司原因对员工进行辞退处理的,员工任职未满半年需要支付员工半月工资补偿金。但是在2023年1月12日公司只对我本人发放了12月份的应得工资,并且扣除了本人12月26日-12月28日感染新冠时居家的工资,本人与公司hr沟通后无果。现向领导投诉,要求成都龙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本人劳动合同规定的30天工资补偿,劳动法规定的半月工资补偿金,12月3天新冠居家工资。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十八条“(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的规定,您反映的问题应当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并在申请仲裁时提交记录有以下信息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请您参考微信小程序“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仲裁申请”。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月29日13时36分与您联系告知。如有其他劳动纠纷问题请直接联系石羊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地址:成都高新区家和街18号B栋204;电话:028-62443950、028-8532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