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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把属于我的拆迁安置房还给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1-09 13:04 已回复

离婚时签订了协议,也有村委会的盖章和见证,协议内容是把属于我的安置房平方给我,他无权干涉及处理,但是他后来再婚,去把安置办公示的名单更改为现妻的,也不承认将房子给我的承诺,我虽然是常住户口,但是依据当时的政策,我是可以享受分配的,前夫本来以为现在的妻子在家时享受过拆迁赔偿无法获得现在的房子赔偿,但是拆迁安置办公示的名单有现在妻子的名字,按道理他的妻子不能重复享受安置赔偿的,我去找安置办,安置办答复说按照户主的意思,不予更改名字,我对公示名单也提出异议,但是无人处理,让我找前夫,希望政府给我主持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崇阳街道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1-16 13:53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永安安置点领导小组收到您反映的信息,并作登记,您反映的该情况,安置工作组将信息整理,待研究后由安置小组进行回复。如有疑问,请咨询:8231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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