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中江县仓山镇的,父母已经离世,父母遗留的房子在农村,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是城市户口),很多年没人住了,现在成了危房,我春节期间想进行修缮一下,加固一下(不是新建,就在原地址上),请问有哪些手续要办?政府有补贴吗
网友您好,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同时不能改变原房屋结构、面积,直到房屋自然消亡。房屋实体消亡后,该宅基地自动退回本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情况可咨询仓山镇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