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德商碧云天骄践踏法律不收现金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3.15 投诉】德商碧云天骄践踏法律不收现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25 21:20 已回复

德商碧云天骄无视人民币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业主交房时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与信用卡支付,仅能使用储蓄卡支付,且只能支付一次,若多次刷卡,手续费将由业主承担。《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内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此外,还有业主提前预存半年的物业费。请问哪条法律规定必须预存物业费?请相关部门彻查碧云天骄项目严重违法行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26 10:2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29 16:3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德商碧云天骄小区物业费的问题,物业费收取金额及时间问题已在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内进行约定,公园城市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业主物业费,并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开元社区工作人员已与物业联系核实情况,关于您反映的物业不收现金,是因为产权登记费需要刷卡交到系统里,并非物业直接收取,关于您反映的物业费用事宜,如有需要可拨打开元社区电话咨询物业费的收取问题。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2月28日与您联系。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