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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咨询】关于过年烟花爆竹询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23 10:18 已回复

春节是我们的传统节日,燃放爆竹更是传统春节不可丢失一部分,近来一直是弘扬民族文化,弘扬传统节日,如果一刀切的全面禁止燃放爆竹会不会太武断,现在全国各地许多地方都在调整相关政策,让限替代禁止,不知道我们成都能否做相关调整?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27 10:0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大保支队(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举行重大庆典,需要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管管理部门举报。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您可在发现这类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联系人:蔡正龙 联系电话:86407376

成都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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