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现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重建问题向您咨询:
我们全家都是高新区,中和街道,应龙四组村民(均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目前我们村处于自愿腾退土地,但是我家的爷爷(已亡)和奶奶不愿意离开养育他们的土地。爷爷临走前交代我们要留住老家,保留农民的根。为了完成爷爷的夙愿,同时趁着奶奶还在,能早日住进让奶奶满意的家。
现向领导咨询如下:
问题1:依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我家的宅基地是否满足规划,上面的房屋能否推倒重建?
问题2:若可以重建,能重建多大,是否按照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上面的标准执行 通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农村房屋推到重建自2005年起就没有批准了,新规是否施行请到时再行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2月21日10时11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