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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天府新区煎茶街道鸿湘村原5组堰塘扩建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119  2022-12-10 00:07 已回复

尊敬的水利厅的领导:  坐落于四川省天府新区煎茶街道鸿湘村原5组集体堰塘(和尚塘),在2013年被本组部分村民及生产户。以发包方(甲方),的形式给承包方(乙方)姓名:樊明能;以队长和村小组三名代表签字为据签订承包合同;实际并未通知到本小组全部集体经济成员,也未开村小组会议商讨。之后承包方私自扩建该堰塘,本小组多户人家共计约7亩左右耕地,侵占我们家耕地至今(我家土地被平正并被水位淹没)无法正常耕种。请问承包方如果扩建面积是否需要向哪些行政部门申请批复?依据什么法律法规及条款必须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还是说承包方和村小组自行协商,甚至说村小组同意就可以行使堰塘扩建面积的权利?是否需要村委会同意才能扩建??如果该承包方扩建行为是违法行为,请问村民是否可以进行投诉和举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水利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13 14:24

您的留言已收到,正在办理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水利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29 15:06

网友您好!收到留言后,我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取得联系,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煎茶街道鸿湘村原5组集体堰塘(和尚塘)属于集体堰塘,是原5组约120亩田地的集体所有的蓄水设施,2013年以前塘堰无法正常蓄水,不能满足和尚塘周边的灌溉,按照“蓄水为主,养殖为辅”的原则,2013年9月由原5组召开小组议事会,通过对塘堰放水洞的整治后,承包给养殖户。由养殖户负责日常塘堰的蓄水保水,满足周边灌溉用水,由于塘堰蓄水量的增加造成塘堰尾水部分水位上升淹没部分田地,经过养殖户及社议事会代表和涉及的农户确认同意后,对塘堰增加蓄水量后淹没的田地按照当年价格:每亩黄谷700斤/年,每年分别进行了补偿。
二、调查情况
经过实地走访和调查,煎茶街道鸿湘村原5组集体堰塘(和尚塘)承包涉及农户3户,没有姓名为王成的农户。根据《煎茶镇鸿湘村6组(原5社)鱼塘承包合同》,承包期限15年,(2013年9月30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涉及两个河塘,分别为和尚塘和锅底塘(计8亩),承包涉及农户7户,多年来对承包征地补偿款没有异议。2020年四川天府新区煎茶街道开始进行对鸿湘村塘堰周边含和尚塘约300亩田地征地拆迁相关事宜,2022年12月14日签订了煎茶街道征地补偿支付协议,煎茶街道鸿湘村6组(原鸿湘村5社)涉及含和尚塘约149亩土地已被批准作为成都市双流区2021年第73批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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