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遂宁 » 市委书记李江 » 购期房金科销售人员让我转款至私人账户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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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购期房金科销售人员让我转款至私人账户是否合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2-07 13:1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一名市民。2021年5月我在射洪市金科二期售房部购买期房,当时销售人员让我转了十几万至一个私人账户,请问金科工作人员的该操作行为是否违法违规,是否应该对我予以赔偿?由于对此事心存疑虑,所以我至今尚未接房。望相关部门协助我,从法律和社会秩序角度了解调查此事。如果金科方应该对我予以赔偿或者承担责任,希望相关部门告知金科,并联系我解释和处理。不甚感激!

       补充: 附件是转款凭证,敬请查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07 17:10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2-13 14:51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金科·集美嘉悦二期位于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由射洪金科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总建筑面积约105000平方米,该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2021年11月18日交房。据了解,您所反映的该套住宅已于2020年售出,后因个人原因该户要出售此房,并委托售楼部代售,2021年5月销售给您,并办理了更名手续,该房买卖属于双方自愿行为。如您对此事心存疑虑,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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