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8年首付40余万购买都江堰青城山泰达青城岚田的公寓,开发商只开具收据,没得发票,对方要求全款或者银行房贷才开具发票,但此项目本来就问题重重,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华夏银行拒贷,所以业主未办理后续手续。但收钱不开发票是否涉嫌偷税漏税,请相关部门调查后给一个说法。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我局立即安排其主管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我局第二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及相关诉求,在确认投诉事项属实后,12月9日向被投诉企业成都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其于2022年12月13日前向您开具发票。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2月9日10时12分左右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