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二次报销,是一次报后超过多少报,还是可以多次报销后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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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问政四川”群众留言的回复
女士:
您好,您留言咨询城乡居民二次报销的问题,现就相关情况书面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行“一单制”结算,涵盖所有参保险种,不存在二次报销。
我局审核科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5日11点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解释了相关政策,您表示已知晓,对我局工作人员的回复表示满意,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审核科咨询(028—60393186)。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