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郎*泉以及父亲郎*均、兄弟郎*凯于2021年5月5日至8月30日期间,在孙*平(电话:13880****24)的公司四川鼎新世纪商贸公司做事,为其做装修工作,名称:京东方,地址位于成都高新区河源路,我们父子三人分别做了56.5天、15天、22.5天,按照400元每天计算工资,以及做的3号楼的总平方数597.78平方,按37元每平方计算,总合计55217元,扣除借支31500元,结余:23717元,今年1月28日孙*平承诺在6月30日的时候结清剩余的16000元(详见其孙*平打的欠条),在6月底的时候,我们父子三人联系孙*平结余款,他并未兑现,再接下来的每个月:7月至9月都有联系过他,并且催促其结清余款),孙*平依然没有兑现,这笔款是我们父子三人的辛苦钱,在经过多次联系他本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拖欠,万般无奈之下,寻求政府的帮助,恳请政府为我们父子三人,追回这笔辛苦钱,谢谢!
后面附上工资结算清单和欠条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是在朗悦府做工,因工程款未按承诺发放的问题与承包商发生争议。工作人员已与公司负责人积极协调为您解决该问题;因您反映的问题款项为工程款,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该问题不在劳动监察部门受理范围,因无法申请劳动仲裁,建议您到公司注册地法院申请诉讼事宜更有利于您的主张。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2月2日13时45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