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巴中 » 南江县 » 团组织转移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求助】团组织转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1-18 18:21 已回复

您好,我是21届毕业生。关于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一事,学校要求填写毕业后所转移的团支部名称,我的户籍所在地是四川省南江县和平镇鲁班村四组23号,请问我的户籍所在地属于哪个团支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1-23 15:50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问政四川网友关于“团组织转移”问题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团组织转移”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未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团组织转移:
①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鲁班村所在团支部为鲁班村团支部。
②也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 ,由学校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
针对如还有疑问,欢迎致电0827—8517058或鲁班村村委会,将进一步为您解答。衷心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