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特此举报泸州龙马潭区合众粮油有限公司偷税漏税,法人郭*中,在2022年期间其违规使用其老婆个人银行账户大量收取企业经营款。
以上提供线索,望领导们严格调查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泸州市龙马潭区合众粮油有限公司系国家税务总局龙马潭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胡市税务分局管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状态正常。
按照您提供的线索,区税务局赓即对该企业开展风险核查,对企业2022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案头分析,初步发现涉税疑点问题。随后区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安排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先后于11月9日对企业法人郭域中进行税务约谈,于11月10日赴企业开展实地专项检查。
通过税务约谈记录,了解企业经营、收付款账户以及企业法人郭某妻子个人银行账户等情况,同时综合实地检查企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及交易明细清单等情况,最终查实确认企业2022年存在使用法人郭某妻子个人账户收取购销款,有3143922.00元收入未申报纳税的情况,涉及查补税费款及附加共计43965.13元,企业已于11月14日将以上查补税费款全部补缴入库。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电咨询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电话:0830-2572590。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