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镇滨江路与北街交际的居民区临近河边公园,下午三点左右有一个小团体用电子鼓伴奏,高声麦克风唱歌喧闹。晚上六点到九点有三个坝坝舞团体使用高声音响伴奏,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日常生活工作,分贝之高严重违反《环境噪声防治法》已多次向当地公安部门反映,并未取的有效措施干预。希望政府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当地居民合法权益,共建和谐文明城市!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坝坝舞高声扰民”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接到反映的情况后,江安派出所民警带队到滨江路现场核实,已向该团体负责人宣传社会生活噪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降低音量,禁止噪音扰民,不要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该团体负责人表示以后一定注意,不再噪音扰民。下步,我局将加强对周边区域的巡逻防控。
江安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