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的母亲梁*春(66岁)于2021.8.29受到队长夫妇辱骂及人身伤害,,事由为队长非法破坏我家及多位村民的庄稼及财产,并以此颠倒是非把视频掐头去尾发送于网络,并对村民做出人身伤害,经过一年多多次上门及电话询问案情并无结果,
恳请上级机关领导为此公开公平的办案,为民做主!
已转富顺县代寺镇人民政府办理。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的事情收悉,现由富顺县代寺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经了解核实:您反映2021年8月30日其母亲梁某春(富顺县代寺镇白羊村8组29号)与同村组组长范某方之间发生纠纷及肢体冲突一事,代寺派出所于2021年8月30日受理为行政案件办理,随后组织您与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结果未达成协议。我镇于2022年10月25日再次组织了您和对方调解,您们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并表示以后双方不再发生任何纠纷。
如有疑问,可致电代寺镇人民政府0813-7730832。
感谢您的留言。
富顺县代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