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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房贷商业贷款利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TDQTDQ  2022-10-14 09:47 已回复

领导,你好。

本人于2020年8月份在四川省遂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辖区内购买了刚需房一套。在中国工商银行遂宁分公司进行了房屋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280000(贰拾捌万元整)元加商业贷款210000(贰拾壹万元)元,商业贷款年限为30年,2020年8月份首次月供。当时的等额本息月供是1245.59元,当时利息是LPR(4.65%)+125BP等于5.9%。贷款下来不久后,截止2022年7月底地方银行多次调整BP值不断下降,目前公布的+BP值为+35个点,相当于就个月时间,BP值浮动—88个点。而央行发布的LPR目前是4.25%,浮动只有—20个点。以上政策对于我前年刚买房人(+BP值固定不变),只有LPR稍微下浮0.2%按新LPR月供1218.84(+BP不变)。目前各银行BP值地方银行随意浮动且下浮程度极其大,对于我前年8月份才贷款买房的人很不公平,按新利息计算同等贷款月供为1033.07元(其中LPR变动我的月供只减少27元;而BP值严重下浮88个点而我的月供不因此变化无任何利好,只对于以后购房贷款人有利好,同样贷款BP值严重下降月供每个月减少212.52元,30年就是76507.2元),当时贷款合同时银行+BP值只告诉我们是上浮+125,而没明确告诉我+BP值是永远不变不随后期调整而变化的,是银行后来自己填的,我想问为什么两年,就让我损失76507.2元。

随着国内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家庭开支较大。因遂宁9.20疫情所在地区政府静默管理十余天。这段时间内收入几乎没有,还承担静默期间的日常开销与房贷和房屋装修贷等支出。为我们这种刚需房的居民的住房贷款的利率和+BP值改为现在的当时利率。保障购房者的公平权益。请政府为我们老百姓考虑让我们存量居民享受现有政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0-14 17:02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处理中,核实处理后将详细答复于您,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0-27 09: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于2020年8月在工商银行遂宁分行办理住房商业贷款,后来多地政策调整,BP值下降,而自己此前的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中的BP值并未下降”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遂宁银保监分局核实,您于2020年8月在工行遂宁分行的住房商业贷款情况属实。根据您与工行遂宁分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2019版)》,第四十三条约定,客户贷款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利率(当时为4.65%)加125个BP,即5.9%执行。另,根据借款合同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约定,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在该日按全国最新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浮动基点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周期为12个月。近两年,随着LPR的调整,工行遂宁分行已将您的贷款利率从5.9%(4.65%+125BP)下调至当前5.55%(4.3%+125BP)。
2022年5月15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2〕115号),明确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按照该文件精神,工行遂宁分行对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LPR减20BP(4.1%)执行。对存量的个人住房贷款,工行遂宁分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浮动基点,按周期随着基准利率(LPR)变动调整执行利率。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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