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遂宁 » 市长刘会英 » 个人补缴社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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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求助】个人补缴社保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0-11 18:06 已回复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原是遂宁市万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职工,现年50岁。今年8月已到退休年龄,上个月去社保局结算退休工资时,社保局里的办事人员说我1992年4月-12月在万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做临工期间有9个月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可以个人补缴那段期间的社保 (招工表是1992年12月22号转正式合同工),但是需要我提供那段时间在岗的证明,要我去档案局调当年的工资花名册,几天后我去档案局查询说没有查到我们公司1994年前提交的所有的工资档案的记录,后面我又去商务局找领导签字盖章确认了我那段时间确实是在公司做临工。9月初我又去社保局交资料,某科负责人说没有花名册不能办理,不能证明我这9个月是否一直在岗。实在没办法我又去找到以前主管公司的部门经理,一起去找社保局局长证实希望可以得到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那个副局说他现在不是主管这个工作即使他同意办理也必须要局长同意,后面一个星期基本每天都去局长办公室侯着,确实局长也是很忙一直没碰到面,下面的办事人员说局长外出调研啦。

  今如实的向市长反映这个情况,真心期盼有关部门可以给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办法!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0-12 10:51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的留言正在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0-17 15:55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网友口述1992年4月至12月在原万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做临工,经核查网友个人档案,资料中有记录,其临工时间可以认定为工龄。政策依据: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但关键性佐证资料缺失,须提供临工期间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鲜章),并办理补缴,才能认定为连续工龄。 二、办理情况。2022年10月14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与网友及其家属进行面谈,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解释说明,网友及其家属表示理解和满意;随后,我局工作人员告知了关于工龄认定相关政策、依据以及缺失档案资料查找的相关途径和办法,并承诺帮助网友查找相关缺失资料,网友及其家属表述满意和感谢。 三、回复回访情况。10月17日15:39遂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热线专员致电回访,网友表示办理情况已清楚并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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