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成都天府新区首开龙湖云著3号地项目业主,开发商售房时公示承诺了3号地7-15栋商业未规划烟道,不具备餐饮经营条件。现在商业正在对外销售,宣传首开龙湖云著3号地15栋商业有烟道,可以开餐饮、酒吧,请天府新区规划建设部门予以确认:
1、3号地15栋商业(原售楼部),是否报规建设有烟道?
2、15栋商业距离天府七小仅隔1条马路,是否能开设酒吧等娱乐场所?
3号地与商业距离不到15米,销售住宅时明确承诺了没有烟道,不具备餐饮经营条,我们才买的房。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待有办理结果,会及时公布。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正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烟道位置的问题,经第三方审图机构核实,首开2018-51571号地块3号地块项目通过审查的施工图中7-15号楼未设计油烟管道,开发企业“以设计遗漏,现烟道开洞调整与报规技术图纸内容一致”为由,于2022年3月22日将15号楼2层和屋面开洞并增设烟道,经图审机构判定为一般设计变更。若还有疑问,请联系公园城市局,联系电话: 028-68772128。
以上情况于2022年10月19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