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们一家人都是农村人,在今年给我孙子上户口的时候,派出所未经户主同意,强行把我们一家人的户口全部给我们迁到了我们现居住地址,也就是乡镇上,我们自建房那里,请问合法吗?以后重新分土地,我们的土地该怎么办?原籍的土地占用分红或者其他权利,我们还有吗?我们能不能申请把户口迁回原籍
网友:
您好, 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省公安厅、民政厅等部门共同出台的《房屋地址信息规范(DB51/T2441-2018)标准》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街路巷地址信息开展集中联动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名称代码及地址信息清理核对的通知》、《全省公安机关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拆迁消失、地址停用不具备登记户口和办理身份证的条件。本人在本市域范围内有住房的,应在住房处登记户口后再办理相关业务。
崇州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