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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关于每年居民医疗保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9-19 12:36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成都地区 每年居民保险都在不断飙升 农村人民怨声载道 特别是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 一年光是这个支出都是好几千 买了安心 没有使用到此保险报销也很开心 但是越来越的 让人民也很揪心 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来说 他们觉得这个钱白交了 领导的存在就在于解决民生问题 只要人民生活好了 这个国家也就好了
现在这个保险还跟村上卫生室和社区卫生院挂钩(以前在村上卫生室划药 村上医生特别不高兴 看到是用这个 脸瞬间就垮下来了 还各种找借口 不给划 后面说社区卫生院也可以划药 去到卫生院 卫生院又说可以划 但是从上面划一百块钱的药 还要居民补60块钱的现金给他们) 昨天回去听到家里老人这样给我说 我就纳闷了 划我的钱 还要喊我再次给钱 就想不通了 今天立即咨询当地医保局 医保局工作人员 态度及语气生硬 并表示这个跟他们没关系 他们不晓得 让问当地卫生院 反正每次遇到问题就是一级推一级
为什么医保局不知道此事 更为什么买一百块钱的药要给160块钱出去 还有这个保险为何每年都在不停地涨价 生于一个工资不高 却事事物价都高的地方 让这些黎明百姓该怎么办
如果有幸被各位领导看见 请务必下基层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2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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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21 15:41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问政四川”群众留言的回复

网友:
您好,您来访咨询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报销及参保缴费相关问题,现就相关情况书面回复如下:
一、针对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报销问题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当时有疑问的费用是您的家属在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统筹费用报销,经核实您家属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因此报销后会产生部分自费费用。
而您所提及的您在药店购药无需另外支付费用,是因您本人所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了个人账户,在药店可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所购买的药品费用。
二、针对您反映每年居民保险费用不断飙升,一大家人光医保费用就几千的问题,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缴费档次的个人筹资(缴费)标准在2022年基础之上调增,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
一是国家对个人缴费标准的刚性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中明确要求“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稳步提高个人缴费筹资标准要求,同步上调了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的个人缴费标准(即成年居民低档和学生儿童的个人缴费标准),成年居民高档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
二是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内在逻辑。城乡居民医疗卫生费用基金支出逐年增加,适当提高部分缴费档次的2023年个人筹资(缴费)标准,方能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运行目标。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成办函〔2019〕79号)的有关内容,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建立了稳定的筹资机制。
为达成在疫情特殊时期尽量不增加群众缴费负担,同时兼顾资金可持续运行的目标,成年城乡居民参加2023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357元,与2022年度一致;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中划入34元,不另行缴费。
(三)长期护理保险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长期护理保险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22〕10号)规定,我市城乡成年人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一并缴纳,学生儿童(含大学生)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中划入,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不另行缴费。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审核科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9月20日下午16点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解释了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我局审核科(028-60393186)、征收科(028-27029055)进行咨询。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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