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隔离期间的假,协商不一致的时候,公司可以强制提报年假,调休加班吗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一、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意见》(成人社发〔2020〕4号)文件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二、同时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三、如因疫情管控导致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的规定,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依据到办公所在地的区、街道、社区(任一均可)劳动部门进行现场投诉,咨询电话12333。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9月26日16时13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