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桂村安置点已交房,但按照合同的补偿款却迟迟未进行补偿,对群众的安置房基本装修、生活问题造成困扰。请问领导何时补偿。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镇核实后认为情况属实。因该户参与的土地整理项目属社会投资项目,投资方为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因该公司资金困难,导致拖欠费用。后经上级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在我镇积极的工作下已顺利完成安置房的建设,并完成分房任务。下一步,我镇将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同时并督促投资方尽快筹措资金,尽早发放涉及搬迁农户的拖欠费用,保障搬迁农户利益。
大邑县出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