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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化成镇赵家湾村安置还房内老年活动广场建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9-02 20:28 已回复

尊敬的余斌书记你好!我是巴州区化成镇赵家湾村村民,于今年3月份由(化成镇政府成立赵家湾村委领导的赵家湾村安置还房小区业委会)张主任和王主任找到我让我承建赵家湾安置还房小区内两老年活动广场的硬化(700平方米)及花台建设(80米),通过23人业主委员两次会议因本项目资金是拾万元,其中包含两广场硬化、花台建设、广场上健身气材、老年活动室的桌椅等,我所承建的两广场硬化及花台建设总金额为柒万元(含所有材料、机械、人工费、安全施工费及税费),因本项目资金是由东西部合作社捐赠于赵家湾安置还房小区建设老年活动广场,所以建设完成后即完成资料、交税拔项目全款。于4月8日开始进场施工,4月25日竣工,随后由小区居民使用,在施工期间化成镇有关领导到现场指示工作并和业委会两位主任讨论项目扩建项目资金不够的问题,竣工后一个月我联系业委会主任拔项目款,业委会让找村委会,村委会以不知情为由说谁让你做的找谁要钱,业委会又说钱没在他们手上在村委会帐上要村委会才能拨出钱来,就这样推诿了一个月无果,我又去找了镇政府相关领导,镇政府领导两次下村调解并督促村委会和业委会尽快完善资料将款项拔出来。就这样完善资料到9月还没有完善好,期间我多次向业委会和村委会催促无果,他们还是相互推诿,但在7月份为迎接检查化成镇政府和赵家湾村委会指派人对赵家湾村安置还房小区老年活动室升级改造,三天改造完工,升级改造资金6.8万元,随即一星期内将项目全款拨出,拨出的资金正是四个月前由东西部合作社捐赠给赵家湾村安置还房小区老年活动广场建设的资金,而我所承建的广场硬化和花台建设在先却到现在半年时间已经过去了还拨不出来钱,而村委会和业委会使终相互推诿,我也是个普通老百姓,我也还有一家人,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所以肯请区委余书记和相关领导明察秋毫,督促下镇、村、业委会各相关领导及部门能尽快给我完善资料把相应的款项拨出来,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巴州区化成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05 16:33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上反映的“建设养老活动阵地”问题,经化成镇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2022年3月,化成镇赵家湾被确定为养老服务项目及乡村振兴示范村,为切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镇政府积极向上级争取东西部企业捐赠资金10万元用于建设养老服务阵地。
二、项目实施过程。为建设好养老服务阵地,化成镇赵家湾村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建设内容初步方案为:一是在湖畔家园小区13幢商业体一楼装修宜老宜小活动中心;二是在第4幢还房旁建设活动广场。根据该项目实施要求,赵家湾村民委员会研究确定初步实施方案后报化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且项目实施的业主为赵家湾村村民委员会。巴州区化成镇湖畔家园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张全仁在上级部门未批准之前,擅自确定施工队伍开始施工。由于巴州区化成镇湖畔家园业主委员会不是该项目业主,故在施工过程中,化成镇赵家湾村干部多次到施工现场进行制止和劝阻,然巴州区化成镇湖畔家园业主委员会不听劝阻,继续进行施工直至施工结束。
三、问题解决方案。10万元项目对于化成镇赵家湾村来说属于“三重一大”之中的大额资金、重大项目事项,故该项目建设应符合项目建设法律法规要求。巴州区化成镇湖畔家园业主委员会不是该项目业主,非法实施项目,擅自确定施工队伍不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同时,巴州区化成镇湖畔家园业主委员会是自治组织,是独立法人单位,化成镇赵家湾村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只是具有行政指导作用。鉴于业主委员会是独立法人机构,且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行确定项目、自行确定施工队伍,故您所主张的工程费应向巴州区化成镇湖畔家园业主委员会进行主张。如业主委员会不支付相关建设费用,可向司法机关诉讼主张您的权利。

巴中市巴州区化成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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