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号到9.4号成都疫情管控,应政府要求居家办公,我所在的单位只给了月休四天,封控3天我们公司要我们拿自己的休假天数抵消,请问这样合理吗?本来就不是标准工时制,月休四天,这样一来我们的休假时间就只剩一天了,做服务行业很累。请问政府有这方面的政策要求吗?
网友:
你好!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若您与企业协商未果,可向用工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疫情期间使用休假时间抵消封控时间”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据《劳动法》第36及38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以上规定的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及《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46号)相关规定:
受疫情影响未及时返岗复工的职工,企业在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疫情当前,企业与劳动者休戚与共,宜加强协商共渡难关,建议您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与单位友善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工会或用工地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单位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属单位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形的,可以向用工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
如仍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全国统一人社咨询热线12333或关注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12333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咨询您的问题。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咨询中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