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眉山 » 市长黄河 » 关于仁寿县慈航供水站不合理收取用水接入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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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咨询】关于仁寿县慈航供水站不合理收取用水接入费情况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19 11:40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仁寿县慈航镇卫生院因为消防设施建设需要安装管径DN110消防水管,向仁寿县慈航供水站申请消防水管接入仁寿县慈航供水站自来水管中。在安装申请中,仁寿县慈航供水站工作人员要求收取8万元的主管摊销费和管道维护费。经过多次申请,价格没有优惠,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及仁寿县慈航镇人民政府都对仁寿县慈航供水站不合理收费情况没有办法。

查阅相关文件了解: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上面要求明确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二、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

(一)供水环节收费。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2021-10-15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4号文件规定如下:

第三条、重点任务

(一)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1.全面取消不合理收费。2021年3月1日起,《意见》中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无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全部取消;其他未列明但也属于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如上门费、报停费、恢复供水电气暖费、过户费、变更用水电气暖性质收费等没有实质性服务的费用以及以各种名义收取的保证金,一并予以取消。

(二)厘清政府、企业、用户的相关责任

4.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与地块相关的道路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明确政府与企业建设责任,确保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

5.明确企业主体责任。2021年3月1日起,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政府承担部分除外),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承担。

6.明确用户主体责任。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工程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可自愿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经营企业建设施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费用为供水企业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工程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仁寿县慈航供水站收取8万元用水接入费到底是否合理,希望上级部门能给我们一个参考依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仁寿县慈航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30 09:17

8月25日上午,眉山市发改局、仁寿县发改局和仁寿县卫生局到慈航镇现场走访,实地察看后,在慈航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但反映人不愿意参加协调。在反映人缺席情况下,发改局与慈航镇供水站负责人梅*军共同协商,梅泽军表示愿意将相关费用降低至3.5万元。随后仁寿县发改局工作人员将商谈结果电话告知反映人,反映人表示价格还是偏高。发改局遂要求反映人派人到慈航镇政府会议室现场协商,但反映人在发改局工作人员多次催促下依然未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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