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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违法招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15 19:26 已回复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在四川大学华西校区游泳池改造项目中为特定投标人违法设置招标条件并虚假招标,请相关部门核实查处,对不合法行为和结果不予备案。1.编造虚假项目审批机关和文号,审批机关为:四川省住建厅,文号为第二期附6号。2.把国家资金投资3000多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编造成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查询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3.招标文件不按住建厅标准文件要求对人员,业绩进行设置,为违法中标单位进行萝卜招标,违法要求业绩必须提供全国公共资源平台,违法设置业绩个数,加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7个,违法设置安全员主要是要求提供人社部门和住建部门合法职称序列都没有的专业类别都没有的“建筑质量安全”。请住建厅对以上问题进行查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19 14:56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办理,请耐心等待结果。谢谢!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8.19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30 08:56

网友您好,您关于四川大学华西校区游泳池改造项目存在虚假招标的留言收悉,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回复如下:
据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说明,该项目为四川大学自主立项招标项目,无相关立项部门立项审批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据此,您所反映的招标项目没有新建、改建、扩建内容,其改造为与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修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强制适用《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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