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筠连县农村旧房是否需要强制拆除?拆除复耕是怎么补偿的?是自行拆除还是第三方承包公司集中拆除?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网上咨询“我们筠连县农村旧房是否需要强行拆除?拆除复耕是怎样补偿?是自行拆除还是第三方承包公司集中拆除?”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房屋 “图斑”若是在省厅批复项目区实施规划“立项图斑”范围内,就符合参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条件。
二、根据《筠连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挥部关于印发<筠连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补助方案(试行)>的通知》,第三条:“对拆旧地块上需拆除复垦的,按房屋、院坝、林盘地的占地面积给予相应经济补助”。第五条(一)拆除补助:“1.房屋占地按投影面积计算,同一主体结构的生活用房占地补偿标准为240.00元/平方米;不属于主体结构的生活用房占地补偿标准为80.00元/平方米。2.院坝按投影面积计算,补偿标准为80.00元/平方米。3.林盘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纳入增减挂钩项目范围除房屋和院坝占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按投影面积计算,补偿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面积以项目立项审定的面积为准。”
三、农村户籍“一户一宅”的农户,符合参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条件的,可以选择农民集中建新区新建安置或货币化安置,房屋交由乡(镇)人民政府拆除复垦,对其拆除房屋、院坝、林盘地享受相应的补助。
四、农村户籍“一户多宅”的农户,应当拆除原房屋并复垦,符合参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条件的,原房屋交由乡(镇)人民政府拆除复垦,若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搬迁政策,对其拆除房屋享受2500元/户拆除补助,院坝和林盘地享受相应的补助。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筠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