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父亲是从1983年3月25日参加工作的,父亲于2001年3月15日在原泸州市古蔺县德耀镇粮站下岗的,到今年(2022年)养老保险只交了11年零7个月,个人下岗了以后由于资金短缺个人只缴纳了半年的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半年加上单位缴纳的年限加起来一共是11年零7个月),现在想补交养老保险,去相关部门问了,他们也说的不明不白的,以前说是可以补交,现在又不能补交了,我查了一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66年开始实行的,按照这个来算的话,我父亲从参加工作开始到下岗单位也应该帮他缴纳18年左右了呀,因为现在养老保险缴纳标准再逐年增长,所以想问一问我父亲这种情况能不能补交?如果可以补交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网民朋友:
您好!您关于原粮站下岗职工养老保险补缴事宜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原粮站职工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能否补缴,需通过审核个人原始档案资料、进一步核实参保人在原粮站参加工作时的人员身份、工作经历等信息后才能确定。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8月22日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解释了相关政策规定,建议您尽快携带资料到古蔺县政务中心核实后进行办理,您表示满意。如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古蔺县社保局参保权益管理股,联系电话:0830-7102142。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