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1、房屋位于游仙区开元路金盾公寓,房屋是2005年修建。
2、楼上因卫生间漏水造成我家房屋墙面和顶面损坏。通过物业联系楼上业主,协商多次楼上拒绝修复
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陈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反映问题,涪江街道办事处从剑南路东段社区了解到,前期社区书记带领社区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过协调处理,但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未达成一致意见。鉴于该情况,建议您找专业查漏人员,先确认墙面损坏实际原因,并保存相关资料,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如若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电话联系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2138703。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祝生活愉快!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