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游仙区 » 楼上房屋漏水造成留下墙面损坏,楼上拒不修复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3.15 求助】楼上房屋漏水造成留下墙面损坏,楼上拒不修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06 14:00 已回复

情况如下:

     1、房屋位于游仙区开元路金盾公寓,房屋是2005年修建。

     2、楼上因卫生间漏水造成我家房屋墙面和顶面损坏。通过物业联系楼上业主,协商多次楼上拒绝修复

 

   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18 11:15

陈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反映问题,涪江街道办事处从剑南路东段社区了解到,前期社区书记带领社区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过协调处理,但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未达成一致意见。鉴于该情况,建议您找专业查漏人员,先确认墙面损坏实际原因,并保存相关资料,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如若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电话联系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2138703。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祝生活愉快!

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