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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投诉美团公司欺诈消费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beyondzoy  2022-08-02 14:26 已回复

投诉:2022年7月27日在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我在美团购买的预消费卷,当时购买的套餐是有4斤鱼,在2022年7月28日准备使用时发现购买的套餐在我不知情时变成了3斤鱼,这是赤裸裸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于2022年7月28日与美团沟通,提出此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55条,要求进行处理,美团推卸责任到商家身上,而将自己的监管运营责任一带而过,而我作为消费者是在美团上购买的商品,我肯定是找美团解决,最后美团给出方案是退一赔一。我没有同意此方案,因为在沟通中我询问美团公司是否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得到的回复是应该要吧。我认为美团此行径是不将消费者和国家法律法规放在眼里,傲慢无礼只为抽成。我的述求是美团欺诈消费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天规定进行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04 17:17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回复,敬请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8-16 15: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城郊监管所立即组织您及商家进行了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最后您主动表示撤销投诉。
我局已责令美团对其后台审核不严格进行整顿,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如您还有疑问可与我局城郊监管所联系(联系电话:0816-203032)。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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