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在成都购房,因成都限购因素,只能够写男方名字,男方没有公积金,但是女方有乐山市的住房公积金,故购买该住宅只有采取商贷,无法组合贷款。本打算提取女方住房公积金归还部分房贷,咨询乐山公积金中心后得知,要还贷款1年以后才能够提取女方住房公积金。
1、请问这是什么样的政策,这1年的商贷利息(1年的纯商贷利息大约8万左右)由公积金中心支付吗?这么欺负老百姓?
2、怎么样才能马上提取我老婆的住房公积金?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第九条(一)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的职责。由此,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均为一城一策。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于2020年3月24日经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或提取每年的还款本息额,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购买另一套住房办理了商贷的,不得以支付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十一条规定: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偿还购房贷款满 12期后申请提取,之后可每年对应首次提取月 份申请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前12期的还款本息额。
服务网点:市中心直属管理部,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政务中心三楼),电话:0833-2415160。
感谢您对乐山公积金的关注!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