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房产购买后,获得不动产权证,但办理抵押贷款后,不动产证被泸州银行扣留了,业主诸多权利因此被侵害了。请问银行有权利扣留吗,扣留行为不违法吗,侵害业主权利应该被得到支持吗,多次试图沟通协调,对方都拒绝。按照相关规定,不动产办理抵押后,不动产权属证书应该由抵押人保留,抵押权人自行保管他项权证,泸州银行违法违规,请予以处理解决,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办理,请耐心等待回复,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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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行安排工作人员于8月2日上午9点40分向您致电了解具体情况。您在电话中表示投诉中提及的业务不是在我行办理的,应该是投诉记录有误。我行再次询问您是否开办了我行的贷款业务,您明确表示不是泸州银行的贷款,且已与相关银行沟通解决好了。
如您后续对我行的业务、服务有疑问,可以拨打官方客服电话(0830-96830)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我行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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