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6月16日在武侯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诉求是由于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双倍赔偿金,以及拖欠工资赔偿金。企业注册地位于武侯区,系统显示案件处理机构为武侯仲裁院。时隔本人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已经一个月时间,在“成都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微信小程序端显示的当前进度仍然处于待委托调解状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本人的申诉案件,用人单位无理由辞退的违法事实确凿,且在本人未知晓且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从未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希望武侯仲裁院加快劳动仲裁程序的有序推进,尽快对本人申诉请求予以仲裁并结案,维护普通劳动者最基本的合法权益,谢谢!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诉成都初醒餐饮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在依法处理过程中。案件具体情况可详询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 028-85068373。
我们于2022年8月2日15时07分通过电话(028-85551025)拨打电话与您联系沟通,您表示满意。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