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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挪用工程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swb123456789  2022-07-25 11:14 已回复

一、简阳市人民政府平泉街道办事处2020年大中型水库指标结余资金龙王村产业园建设项目,

简阳市人民政府平泉街道办事处2020年大中型水库指标结余资金龙王村产业园区建设项目,2021年10月8日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第四条、第3小条,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拨付合同金额30%,工程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结算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97%。根据合同要求2021年10月15日应该支付约31.5万元,工程完工并验收后2022年1月25日应支付约52.5万元,2022年春节前已开具发票,2022年5月18日应支付约16万元。至今业主单位工程款一点都没有支付,导致工人、机械单位、材料单位一直进行催款。经反应后政府部门任然推诿、不作为、忽悠,并不明确何时支付工程款。

二、请问,1、采购项目招标条件为资金到位后才进行招标,该项目长期不支付是否存在工程款挪用问题?2、经反应政府部门后任然不提何时能支付工程款,能否给一个准确支付时间?3、政府部门无限期拖延工程款支付,作为中小企业应该如何生存,民工工资如何支付?4、上级部门监督不力,形同虚设,是否应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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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简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2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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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人民政府平泉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7-27 15:46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平泉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农服中心水务科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简阳市2020年大中型水库指标结余平泉街道龙王村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112.92万元,你公司以105.3473262万元中标,签订合同金额105.3473262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1月完成项目建设,2022年2月完成市级验收,2022年5月12日完成该项目竣工结算。竣工结算金额为103万元,未拨付项目款,由于该项目的审计尚未结束,经贵公司何总、我街道和水务局相关科室共同协商,先支付60万元的进度款,相关资料已经上报简阳市财政局,待财政局拨付资金后第一时间拨付给您。
以上情况,农服中心水务科已于2022年7月26日与您公司项目方经办人何先生联系并表示同意。
简阳市人民政府平泉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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