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乡镇服务35‘年以上,在退休时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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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留言已收悉,按照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人发[2006]48号),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的基本退休费,按照退休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35年及以上)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照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70%计发.另外,乡镇在职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调离乡镇进城或退休,不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若对此还有疑问,欢迎致电0827-6221018详细咨询。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